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这部与《物权法》一样核心在于保障私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面世。有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
《侵权责任法》共有12章92条,分别为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附则。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所涵盖内容跟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纠纷、产品责任、网络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等经常发生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解读》
为了保护百姓的合法利益
——写在侵权责任法通过之际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
侵权责任法:一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法律
医疗事故、产品责任、交通事故等典型侵权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98万余件,2008年达到103万余件。而2009年,“三聚氰胺索赔”、“上海倒楼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等侵权纠纷也成为公民维权热点……
对于这部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人们的期待和厚望无处不在——12月5日,历时一个月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至12月4日下午5时,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征求到社会各界对该草案的意见2655件……
侵权责任法凸显隐私保护等几大亮点
“无救济则无权利”,侵权责任法获得通过,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详细]
侵权责任法立法进程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是从2002年民法典的起草开始———2002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共九编、有1200多条、10余万字。其中第八篇的“侵权责任法编”有68条,该编由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和杨立新两位学者共同主持起草,这就是侵权责任法的雏形。
翌年,国家立法机关考虑到,民法典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作为一部法律进行修改和审议,历时长、难度大。于是确立了分编修改和审议、分编通过的原则,待各编审议通过后,再按照法典体例编纂民法典。因此,侵权责任法草案也是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法编的基础上起草的。
6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编的基础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修改意见上,形成《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提交于2008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今年《侵权责任法(草案)》审议工作提速,10月底和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进行三审和四审并通过。从初审到通过,《侵权责任法》走过了整整7年,而《物权法》则花费时间更长,共经历了13年和8次审议,创下我国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
《侵权法(草案)》在一审后经过了6年才进入“二审”,一年后又进入“三审”,两个月后就“四审”,为何《侵权责任法(草案)》是前慢后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本报,2008年前,国家立法机关重点主要是放在物权法上,并且,当时对是否制定民法典也有很大的争议。按照我国立法计划,物权法不出台,侵权责任法也得往后拖,直到2007年3月《物权法》获通过后,2008年12月,侵权责任法二审稿才进入了立法机关的视野并提速。“提速的原因也是现实的紧迫性,每年法院受理的侵权案件不断增多,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作为法院裁决的依据”。据统计,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达98万...[详细]
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侵权责任法》体现出了现代民法的人文精神,隐含了我国民事立法对个体权益保护的深度转向。孟德斯鸠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形象地道出了现代民法精神的真谛。与公法关注国家权力不同,处于私法核心地位的民法乃是公民个体自由与尊严的保障,它反对重物轻人,反对视精神如无物,反对将人抽象为没有差别的集体;它推崇权利平等,推崇自由与尊严,将一个个具体而鲜活的人视为最高的社会价值。我们期待未来的司法实践,能将法律中的权利本位精神完全“活化”,以动态的法治重塑我们对个体权利的全新认知…[详细]
侵权责任法:在利益平衡中进步
构建一部民法典,侵权责任是最重要的篇章之一,而我国对民法典是采取分部立法的方式,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分步立法,成熟一部就颁布一部。纵观此次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权衡多方的利益,在平衡多方利益的基础上来保障公民的权益,渐进式地推进社会的进步…[详细]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彰显法治精神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现行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 “精神损害赔偿”,法学界千呼万唤、老百姓翘首企盼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终于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肯定,这是法治文明进步的可喜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二是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用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词…[详细]
十大焦点
中国向形成民法典又迈进重要一步
民法典编纂还有几方面工作要做
获得通过的《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典什么时候可以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没有明确表示民法典出台的时间表。他表示,按照工作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将要抓紧起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因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原来在《民法通则》中有一章,但这些年涉及到外国人在中国发生的一些民事纠纷,是适用他的本国法还是适用我国法律,或其他国家的法律的问题,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
王胜明还表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以后还有几方面的工作要做,其一是民法总则;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婚姻法的修改,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考虑民法典的编纂问题…[详细]
|



